位于德国汉堡的联合国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经过近一年半时间的调查与听证于5月21日公布了对海洋法的释法意见,该意见明确将定温室气体定性为是海洋污染物,并表示各国有义务采取措施减轻碳排放对海洋的影响。这项裁决回应了受气候变化威胁的岛国的要求。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的专家意见书中裁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人为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构成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因此,污染国 “有具体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在其管辖或控制下的排放不会对其他国家及其环境造成污染损害”。该案是由安提瓜和巴布达、瓦努阿图和图瓦卢等九个受气候变化影响尤为严重的小国于2022年 12月提起的,因海平面上升而生存受到威胁的九个小岛屿国家组成小岛屿国家委员会(Cosis),他们要求设在汉堡的法院就海洋吸收的二氧化碳排放是否可被视为污染,以及如果可被视为污染,各国有哪些义务来解决这一问题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