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一名聯邦法官裁定,在公共交易所出售一種名為 XRP 的數字資產符合證券法,加密貨幣行業在與美國監管機構的法庭鬥爭中取得了初步勝利。
多年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一直認為數字資產構成證券,就像在華爾街交易的股票和債券一樣,應該受到同樣嚴格的監管。 上個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起訴了兩家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 Coinbase 和 Binance,指控它們向公眾推銷未註冊的證券。
但周四涉及加密貨幣公司 Ripple 的案件的裁決可能會使這一論點複雜化,並為加密貨幣行業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提供素材。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於 2020 年 12 月起訴 Ripple,指控該公司違反證券法,這是涉及加密貨幣的首批重大法律訴訟之一。 在周四長達 34 頁的裁決中,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法官 Analisa Torres 表示,Ripple 在其創建的加密貨幣 XRP 在公共交易所出售時並未違法。
該裁決並不是該行業的徹底勝利。 托雷斯法官還發現,Ripple 在向成熟的對沖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出售 XRP 時違反了證券法。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機構正在審查這一決定。 聲明稱:“我們很高興法院發現 Ripple 在某些情況下將 XRP 代幣作為投資合同提供和出售,違反了證券法。”
Ripple 首席法律官斯圖爾特·阿爾德羅蒂 (Stuart Alderoty) 在接受采訪時稱,這一裁決“是更廣泛的加密行業的勝利”。
“今天的決定對 SEC 的執法監管活動進行了適當的製衡,”阿爾德羅蒂先生說。
Ripple 於 2012 年由一群開發人員創立,其中包括 克里斯·拉森長期以來,他一直被評為全球最富有的加密貨幣高管之一。 該公司的使命是使用 XRP 代幣讓國際支付變得更容易。
但 Ripple 的裁決並不意味著加密行業將贏得其他案件。 在針對幣安和 Coinbase 的訴訟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認為,多種加密貨幣都構成證券。 在這些案件中,法官必須就這些數字資產的出售是否違法做出單獨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