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法官可以從有限的來源獲得外部收入:圖書預付款和版稅、投資和教學。 司法行為準則特別鼓勵教學。 許多法官通過在包括哈佛大學、杜克大學和聖母大學在內的學校開設課程,增加了他們的政府薪水,現在他們的薪水徘徊在 30 萬美元以下。
但 Scalia Law 很快就走到了前面,部分原因是提供了慷慨的福利。 為了教授通常長達兩週的暑期課程,戈薩奇法官和卡瓦諾法官各自的薪水都接近某些外部收入的法定上限,近年來約為 30,000 美元。
學校還為偏遠地區的法官制定定制計劃。 戈薩奇大法官曾前往冰島和意大利任教; 卡瓦諾大法官曾在英國任教。 在大流行的第一個夏天,兩位大法官都在美國本土度假勝地繼續上課。 (只有托馬斯大法官經常在校園裡上課,他的兩名前任職員擔任聯合教授。)
法學院院長肯蘭德爾在一份聲明中說:“當大法官與我們同在時,我們會盡一切努力讓學生參與到大法官的工作中。” 他補充說,“法學院為學生服務,大法官們的教學、訪問或與學生交談無疑會加強他們的教育。”
有時,大法官們的教導與他們在法庭上的職位有交叉。
戈薩奇大法官、卡瓦諾大法官和托馬斯大法官經常使用他們辦公室的員工來協調他們的外部學術職責,儘管司法諮詢意見——大法官們表示他們自願遵循——認為工作人員不應該幫助“進行需要額外補償的活動”已收到。”